中国人权问责中心(CH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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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0日星期二

美国之音:美国动用马格尼茨基人权法 制裁五名俄罗斯官员

转载:http://www.voachinese.com/a/us-russia-sanctions-20170109/3669959.html
俄罗斯联邦调查委员会主席巴斯特雷金(资料照)

俄罗斯联邦调查委员会主席巴斯特雷金(资料照)






华盛顿 — 
美国星期一宣布制裁五名俄罗斯官员,美国国务院称他们为“臭名昭著的人权侵犯者”。
这五个俄罗斯人是根据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而被制裁的。
虽然美国官员没有透露他们被制裁的具体原因,不过美国国务院发言人科比说:“制裁名单上每一个最近增加的人都经过了全面的调查。”
科比说,这五名俄罗斯官员包括“在俄罗斯执法体系中压制政策的执行者,以及犯有臭名昭著的违反人权行为的个人。”
他们当中包括压制异议人士的俄罗斯联邦调查委员会主席亚历山大.巴斯特雷金(Alexander Bastrykin)。
被列入制裁名单人将不得进入美国,他们在美国的资产将被冻结。美国公民将不得与他们有任何金融往来。
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以俄罗斯反腐败律师谢尔盖.马格尼茨基命名。马格尼茨基在监狱中被关押一年后身体状况恶化于2009年去世。
俄罗斯调查人员说马格尼茨基的死没有任何可疑之处。
但是美国国务院认为有证据显示马格尼茨基在狱中被殴打,他的病没有得到及时治疗。
发帖者 Tongmu 时间: 10:54 没有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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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海内外民主人士促美制裁中国人权迫害者

转载:http://www.rfa.org/cantonese/news/hra-01102017081735.html

中国人权问责中心 其中两位发起人为旅美盲人维权律师陈光诚 和 维权律师、美国纽约大学访问学者滕彪,2015年3月,滕彪和陈光诚在美国卫斯理学院介绍中国人权运动(2015年3月 吴亦桐提供)

海内外10位民主人士发起成立“中国人权问责中心”,搜集中国迫害人权的资料,要求美国政府对中国人权迫害者施以惩罚,并推动其他民主国家,建立类似的人权问责法案。(吴亦桐/程文 报道)
即将卸任的美国总统奥巴马,上月签署“2017年度国防授权法”,令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The Global Magnitsky Human Rights Accountability Act),正式生效成为美国法律。该法授权美国总统对全球犯有重大腐败和侵犯人权的外国人实施制裁,包括拒发和取消签证、冻结在美财产、禁止在美资产交易等。
由十位海内外人权活动人士发起的“中国人权问责中心”周二(10日)正式成立,发起人包括旅美维权律师滕彪、“中国改变”(China Change)创始人曹雅学、盲人维权律师陈光诚、八九学运前学生领袖周锋锁等;其中胡佳是唯一一位中国内陆人士。
胡佳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中国官员攻击西方民主价值的同时,却不断把家人和财产转移到美国, 这些增加了马格尼茨基法案的可操作性。
胡佳:中国的那些官员,一方面总驳斥美国干涉别国内政,说美国很多制度上的缺陷;但是他们的第一选择,尤其是当裸官的那些人,把自己的家属送往的地方,以及他们投资的主要场所,就是集中在美国这个地方,现在马格尼茨基法案明确地对于犯有重大腐败、重大人权侵害的别国的官员的恶行给予制裁,它所形成的效力和示范作用现在还是无出其右的。
滕彪则表示,一个法案重要的价值在于实施,他们建立的平台努力促成美国政府对中国人权个案中的迫害者实施真正的制裁。
滕彪:这样一个法案它是惩罚人权迫害者最切实有效,最能看到直接效果的手段。这个法律跟别的法律不太一样,别的法律有执法部门、执法人员,自动就可以执行,这个法案是授权总统来执行,总统显然没有能力了解全球所有人权迫害者的资讯,所有这些资讯都需要民间来提供,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就成立了一个人权问责中心,协助推动美国政府实施针对中国人权迫害者的法律的切实有效的执行。
当记者问及什么时候可以向美国政府提出个案时,滕彪表示,统计了近年一些人权案例,比如曹顺利受迫害致死、刘晓波、高智晟入狱;特别是当前的709大抓捕案。他们认为这些迫害者的名字都应该被记录,提交给美国政府以考虑是否启动制裁。
滕彪:有一些案例,实际上是有比较充分有力的证据,比如刘晓波、高智晟、伊力哈木、许志永,在他们在判决书上,出现名字的法官,这就是非常强有力的证据。
滕彪和胡佳还指出,他们也将借助一些个案,向欧盟国家、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建议推出类似马格尼茨基的制裁性法案。
中国人权问责中心 国内唯一的发起人胡佳 ,是2008年欧盟议会萨哈罗夫人权奖获得者。一直致力于为中国人权行动者发声,长期处在国保的监控中。(吴亦桐提供,拍摄时间不详)
发帖者 Tongmu 时间: 10:05 2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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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用美国新法律惩治中共恶官 相关中心成立

转载:http://www.epochtimes.com/gb/17/1/10/n8688036.htm
【大紀元2017年01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梁博舊金山灣區報導)去年年底,美國「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The Global Magnitsky Human Rights Accountability Act)正式生效兩週之後,由海內外十位中國人權活動人士共同發起的「中國人權問責中心」(China Human Rights Accountability Center)於1月10日在美國宣布成立。
這意味著,反對中共暴政的民間力量對這項美國新法律極具認同和信心,將採取協調一致的行動,積極推動美國政府針對違反人權和腐敗的中共官員課以實質性懲罰。也就是說,西方社會要對躲在中共保護傘下逃避制裁並接受中共利益收買的做惡者「動真格的了」。

十位發起人是活躍在多個人權領域的知名中國人權人士:曹雅學、周鋒鎖、楊建利、陳光誠、滕彪、韓連潮、傅希秋、方政、胡佳、童木。常設工作地點為美國西部的舊金山灣區和東部的華盛頓DC。
其主要工作內容為:系統蒐集中國人權施害者和貪腐者的證據信息,並對證據的標準和國際規範提供經常性培訓;撰寫並遞交關於人權施害者和貪腐者的案例報告;持續推動美國政府全面實施「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推動世界其它民主國家建立類似人權問責法案等。
這是一項「有牙齒」的法律
「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授權美國總統,對犯有重大腐敗行為、法外殺人、酷刑、違反國際公認人權、迫害人權倡導者及支持者等惡行的外國人加以制裁。主要制裁措施有兩類:一類是拒絕其領取和撤銷其美國簽證,不得入境美國;另一類是凍結其在美國境內的資產,禁止其資產在美國境內交易。在此之前,美國的類似法案是2012年通過的「俄羅斯馬格尼茨基法」。
雖然對涉案者只施以行政性制裁,但是,該法仍被稱做具有相當震攝力量的、「有牙齒」的法律,其中一顆最尖利的牙齒,就是做惡者個人將受到追究。
「這是一個思路上的根本轉變和巨大進步,剛開始可能會進展緩慢,但從長遠來看,它開拓了一個全新領域」,美國NGO「公民力量」副主席韓連潮說,過去傳統上,對人權惡棍的制裁只針對政府或組織,很少追究個人責任,做惡者躲在「國家」或「組織」背後,以「執行命令」當藉口,不承擔道德上、法律上的壓力,正義力量缺乏著力點。但是這次完全不一樣了,一個明確的警示信號是,每個人都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韓連潮還表示,如果其它國家也制訂類似法律,那麼人權施害者和貪腐官員就如過街老鼠,即使在本國受到袒護,出國之後走到哪裡都沒有立足之地。
該法律能否對中國產生實際效力?美國基督教人權機構「對華援助協會」會長傅希秋說,只要看看「俄羅斯馬格尼茨基法」獲通過後俄羅斯的反應就知道了,普京馬上出台了報復法案,39名榜上有名的俄羅斯不法官員都向美國求情或辯解,希望自己被從名單上撤下來。
英文人權網站「China Change」(改變中國)的創辦人曹雅學表示,該法律正好抓住了追隨中共做惡者的「七寸」,等於截斷了這些人的退路。
曹雅學在一篇文章中引用「俄羅斯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發起人布羅德(William Browder)的話說,這個法律雖然無法尋求終極正義,但是俄羅斯的人權施害者和腐敗官員都喜歡到西方度假、投資、置產、送孩子出國留學,這是一個可以有效威懾和制裁他們的角度。
「不用說,中國的貪官、人權施害者與他們的俄羅斯同類一樣,也喜歡到西方度假、投資、置產、送孩子出國留學」,曹雅學說。就在1月9日(本週一),美國又根據「俄羅斯馬格尼茨基法」制裁了五名侵犯人權的俄羅斯官員。
據了解,目前美國財政部有一個六七千人的制裁名單,但是沒有一個迫害人權的中國人和中國機構能夠被送列其中。韓連潮說,有了這個法律以後就名正言順了,如果不把做惡者放進名單,就必須要向國會說明理由。中國人權問責中心要爭取把幾個作惡多端的先放進去。
按照這項法律,對不法官員追究的級別應該可以達至中共最高層。
民主教育基金會創會30年論壇在舊金山舉行
2016年12月10日,在舊金山舉行的中國民主教育基金會創會30周年系列論壇的海外民間力量論壇,左起:童木、滕彪、曹雅學以及周鋒鎖。(曹景哲/大紀元)
需要民間力量來推動
「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的具體執行機構是國務院下屬的民主人權和勞工局、財政部,證據收集依賴於非政府組織及國會、國務院的來源渠道,制裁名單由美國政府的相關機構決定,而最終裁量權則取決於美國總統。
人權組織與人權捍衛者的參與力度和推動力度,將在這個法律充分實施和發揮作用方面,扮演關鍵角色。
韓連潮說,問責中心的一個重要任務,就是遊說總統忠實執行這項美國法律、真正重視中國人權問題,這對美中兩國和人民的未來都有好處。
他還說,川普(特朗普)曾強調不介入意識形態、只在乎貿易,同時也表示要振興美國傳統價值,現在還不清楚川普對人權的真正態度,因此還需很長一段路要走。
傅希秋也表示,希望川普和美國行政當局能使用「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這一有力工具,而不是開太多例外窗口給中共的交易鑽空子。
另外,法案實施的另一個重要環節——案例證據信息的收集、整理與歸檔,主要依靠人權捍衛者、人權組織及整個公民社會的參與。
人權人士童木說,事件當事人、目擊者及當事人親朋、記者、偵探、律師甚至內部工作人員等知情者都可以站出來做人證,也可以提供文字、圖片、聲音、視頻、法律文書、調查報告、新聞報導等物證,用以描述迫害事實,及提供施害者的姓名、性別、年齡、有效證件生日(非常重要)、出生地、居住地、國籍、職業職務、通訊方式、本人照片、配偶及子女的移民信息和海外資產等基本信息,這是普通人都能做的。
問責中心需要大量英文熟練的義工。
中國人權是關鍵
毫無疑問,中國是人權記錄最差的國家之一,人權施害者的數量、級別和施害程度堪稱世界之最,改善中國的人權狀況對推動世界人權進步有著決定性意義——這是中國人權問責中心成立的重要原因。
傅希秋說,中共長期打經濟牌,北韓、古巴、沙特等都是惺惺相惜的共產小兄弟,對中國人權惡棍的打擊,也是對全球施害者發出的同樣威懾,在國家上會起到警戒作用。
到目前為止,中共對「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尚無官方回應。
韓連潮認為,從正面意義講,如果善用這個法律,可以幫助中國消除腐敗現象,對促進中國正義轉型有好處,按理說這是一個極好的機會。
「但是,這麼多年來,中共對任何有利於人權的事情都是抵制、打壓和系統性迫害,從來都是人權發展的絆腳石」,童木說,認可這個法律,中共無異於自殺。
剛剛成立的中國人權問責中心已經得到廣泛關注和熱情響應,工作人員正在緊張投入運作。#
責任編輯:王曦
发帖者 Tongmu 时间: 09:39 没有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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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促进中国人权新思路 - 中国人权问责中心成立

转载:http://www.voachinese.com/a/chrac-in-us-20170109/3669916.html

中国时间1月10日,旨在改善中国人权的机构中国人权问责中心在美国成立。
中国人权问责中心成立的契机源于美国国会通过的“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这项法案,在2016年12月23日奥巴马总统签署美国国防授权法案的同时,也随之生效成为法律,让美国总统今后有权对全球范围内腐败和侵犯人权的外国人实施制裁,包括拒发签证和冻结在美财产。
促进中国人权新思路——中国人权问责中心成立
促进中国人权新思路——中国人权问责中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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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问责中心由九位关心中国民主与人权的美中人权活动人士共同发起成立,致力于搜集中国人权侵犯者和贪腐者的证据并建立资料库、撰写相关报告、推动“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的实施以及在世界各民主国家通过类似法案。
公民运动力量发起人杨建利博士
公民运动力量发起人杨建利博士
发起人之一、 “公民力量”创办人杨建利对美国之音说,相关资料库的建立能够对中国侵犯人权的官员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
他说:“这对很多恶劣的官员是个威慑,因为他不知道自己最终会不会上惩罚名单。如果他没上惩罚名单,但是我们的资料库里肯定会纪录他人权侵害的事情和证据的搜集,对他未来怎么处置,本身就是一个威慑。这个我们希望本身对中国人权的改善能起到正面作用。”
美国新总统唐纳德·川普是否会制定相关制裁名单向中国施压,目前尚不清楚。
杨建利认为,鉴于川普就任之后美中关系可能会趋于紧张,新的人权问责法被使用的可能性较大。
他说:“针对俄罗斯的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通过以后一直没有启用,第一次启用就是俄罗斯侵占了乌克兰的克里米亚以后,所以它和两国的外交关系是结合在一起的。我们预计未来(美中)两国的冲突会比较多,我们相信这个法案被启用的频率也不会特别的低。”
他表示,中国人权问责中心也正在讨论制定相关的惩罚名单,以期能够成为美国政府参考的名单。他透露说,名单的范围可能会主要涉及中国那些严重侵害宗教和言论等基本自由的省部级官员。
中共高层领导人会上名单吗?杨建利表示,虽然他们应当被问责,但是由于“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在落实过程中会牵涉到外交关系等许多方面,鉴于名单的有效性和可接受性,暂时不会将中国副总理以上级别的官员纳入名单。
中国人权问责中心的筹备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
曹雅学接受美国之音采访 (视频截图)
曹雅学接受美国之音采访 (视频截图)
除了杨建利,曹雅学(英文网站 ChinaChange.org的创办人兼编辑)、方正(在六四天安门事件中被解放军坦克碾断双腿)、周锋锁(六四学生领袖)、陈光诚(盲人维权律师)、滕彪(人权活动人士)、童木(人权活动人士)、韩连潮(华盛顿研究机构哈德逊研究所客座研究员)以及傅希秋牧师(对华援助协会会长)是另外的八名发起人。
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他们参加了民主教育基金会的活动,之后大家对成立中国人权问责中心的想法一拍即和。两天前,美国国会通过“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过去多年来,他们也一直致力于推动这项法案的通过。
中国人权问责中心与其说是一个机构,不如说是一个平台,是这些志同道合的人权活动人士为共同推动中国的人权事业而形成的更大的联系纽带,一起出钱出力,分工合作。
杨建利说:“(我们)这些人不是为了任何别的目的走到一起,因为大家平时合作就非常多,而且对这个法案都最关注,而且在推动这个法案的过程中都做出了贡献,这个法案一通过,大家自然地就走到一起,也就是怎么利用这个法案把我们的人权工作做得更好,这是唯一的一个共同目的。”
他说,他们希望通过资料库的建立、以及通过在推动“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落实过程中与多个机构和国家的合作,能够形成促进中国人权问题改善的合力。
“大家集体发声,力量就会更大一些。”他说。
发帖者 Tongmu 时间: 09:30 没有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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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海内外十位人权捍卫者成立“中国人权问责中心”

转载:http://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renquanfazhi/ml2-01102017103139.html

1月10日,十位海内外人权捍卫者、民运人士和学者等宣布成立“中国人权问责中心”,通过系统搜集中国人权侵害案例,推动《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的有效实施。

流亡美国的大陆失明维权人士陈光诚是“中国人权问责中心”的发起人之一,周二(1月10日)他对自由亚洲电台表示,《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日前正式成为美国法律,为了能更好地推动有关法案的执行,他和海内外关注大陆人权状况的人士成立新组织,以系统搜集中国人权侵害案例,希望能配合相关工作的进行,从而对中国侵犯人权的官员起到一定的警告作用。  

陈光诚说︰因为中国的人权迫害者,你不能指望着西方国家主动去针对他们很积极地做,因为他们面对全球,对吧。所以我们作为在中国被迫害的人,我们觉得应该携起手来,为这个法案发挥最大的作用尽一点力。所以我们就建立起这样的一个机构。

陈光诚表示,有关法案在美国的推动经过了好几年的时间,过程中也遇上了不少阻力。现在终于能通过确立,的确是件让人鼓舞的事情。

他认为,中心成立之后最大的难题幷不是要搜集人权侵害的案例,因为大陆的民众会把冤情公开,涉事的官员名单不难找到,从而要调查他们是否有贪腐行为就不是难事。可是,有证据幷不代表在执行方面也很顺利。因此,中心成立的最大工作就是如何促进法案有效地推动。

陈光诚说︰最重要的难点不在于我们要找到千八百个中共官员的违反人权的证据,这不是问题。问题是西方政府能否真正地把这样的代表正义的法律落到实处。到目前为止,当然一些国家也有一些类似的法案,但是也不是特别的明确。我想我们可能需要做的是对已经有类似法案的国家,就让他们明确化。

十位发起人当中,唯一还在大陆生活的北京维权人士胡佳坦言,为了推动大陆人权和法治的进步,即使知道自己参与的活动会带来难以预测的风险,但是在个人和社会大众的取舍下,他仍决定站出来。

胡佳说︰担心也有甚么用了?我要束缚我的手脚?我要自我审查?那这些事情由谁做呢?我知道在这个时代是忠孝不能两全的时代,那么包括我们华人、中国的人权捍卫者与马格尼茨基法案相互结合,然后产生的力量和效果都是取得经验的过程。这个步骤从广义的角度来看,可能是个很小的步骤。但是从现实来看,从2017年这个开端来讲的话,这个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开创性的工作。

他也希望,他的行动能感染更多人加入捍卫人权方面的工作,继而推动全球民主自由国家建立类似的人权问责法,对人权侵害者施以有效的惩罚。

在刚刚过去的2016年的12月23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针对世界上的人权侵害者以及腐败官员设立。该法案授权美国总统可以通过拒绝签证、取消已有签证,冻结在美财产、禁止在美交易财产等方式进行制裁。

特约记者︰丁汶淇      责编︰石山、何平
发帖者 Tongmu 时间: 09:29 没有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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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9日星期一

关于成立“中国人权问责中心”的声明


关于成立“中国人权问责中心”的声明

2016年12月23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The Global Magnitsky Human Rights Accountability Act),该法案正式成为美国法律。

该法律授权美国总统对犯有下列恶行的外国人进行制裁:有重大腐败行为;法外杀人;酷刑;违反国际公认人权、对人权倡导者或曝光不法政府官员的人进行迫害。

该法律授权美国总统通过拒绝签证、取消已有签证,冻结在美财产、禁止在美交易财产的方式对人权侵害者以及腐败官员进行制裁。

由于民主选举的缺位、法治不存在、新闻自由和公民社会被压制、监督与平衡机制缺乏,当下中国贪腐遍地,由上至下权钱勾结,搜刮人民,掠夺社会。

中共政权无视中国法律,无视国际公认人权标准,肆无忌惮地侵害人权,疯狂攻击公民社会,强迫失踪、酷刑、非法拘禁、任意羁押成为家常便饭。越来越多的公民因为倡导基本人权而遭到骚扰、迫害、和重刑惩罚。

中共政权不但恣意违反或修改自己的法律,而且在法律之外建立了系统性的反人类、反人权的迫害体系,有组织地对人权捍卫者进行迫害。

中共政权使用利益收买的方式驱使各种既得利益者成为人权施害者,这些人权施害者在中国的保护伞下不会受到任何惩罚。

作为人权捍卫者,我们将使用“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以及更多国家类似的法律所提供的工具,推动对中国的人权施害者和贪腐者进行制裁和惩罚。

我们在此郑重声明,共同发起成立“中国人权问责中心”。本中心将致力于:
1.              系统搜集中国人权侵害者和贪腐者的案例、数据和证据;
2.              撰写关于人权侵害者和贪腐者的报告;
3.              持续推动美国政府实施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对人权侵害者施以有效惩罚;
4.              推动世界各民主国家建立类似的人权问责法案。

本中心的常设工作地将设在美国旧金山湾区和华盛顿DC。

  发起人(排名不分先后):曹雅学、周锋锁、杨建利、陈光诚、滕彪、韩连潮、傅希秋、方政、胡佳、童木
                                                                                                    2017年1月10日
发帖者 Tongmu 时间: 18:00 1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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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Joint Statement Upon the Establishment of China Human Rights Accountability Center

A Joint Statement Upon the Establishment of
China Human Rights Accountability Center
January 10, 2017


On December 23, 2016, President Obama signed into law “The Global Magnitsky Human Rights Accountability Act.” The law authorizes the U.S. president to levy sanctions against foreign nationals who engage in the following acts: significant corruption, extrajudicial killings, torture, violation of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covenants, and persecution of those who expose government corruption or seek to defend internationally recognized human rights. 
The mechanisms it provides to the president to carry out such sanctions include prohibiting or revoking U.S. entry visas or other entry documentation; freezing and prohibiting U.S. property transactions of an individual if such property and property interests are in the United States, come within the United States, or are in or come within the control of a U.S. person or entity.

The absence of democratic election and rule of law, and the lack of checks and balances, breed corruption. As a result, power and money work hand in hand to pillage the people and the society.

The Chinese communist regime is unrestrained in violating China’s own law and internationally recognized human rights standards. Its barbaric attack on civil society actors is widely known; forced disappearances, torture in custody, illegal and arbitrary detention, and use of severe prison terms have become routine.
While the regime acts at will to violate its own laws or alter them as it sees fit, it has also established an extralegal apparatus dedicated to human rights persecution, systematically targeting rights defenders.
The Chinese Communist regime uses the promise of profit to turn interest groups in China into violators of human rights — and these human rights violators in turn operate under the shelter of the regime, never punished for their transgressions.
As human rights defenders, we will use this new U.S. law, as well as similar laws that have been and will be passed in other countries, as a tool to bring sanctions against Chinese human rights violators and corrupt officials.
We hereby announce the joint establishment of the China Human Rights Accountability Center (中国人权问责中心).
The Center will conduct the following tasks:
  1. Collect cases, data, and evidence on Chinese human rights violators and corrupt officials;
  2. Write reports based on such data and evidence;
3.   Push the U.S. government to enforce the Global Magnitsky Human Rights Accountability Act, to ensure that specific and effective sanctions are taken against human rights violators;
  1. Promote the establishment of similar human rights accountability legislation in other democratic countries.
       
The work of the office will be conducted in the San Francisco Bay Area and in Washington, D.C.
                                                           
Founders (not in order of importance):
Yaxue Cao (曹雅学), Zhou Fengsuo (周锋锁), Yang Jianli (杨建利), Chen Guangcheng (陈光诚), Teng Biao (滕彪), Han Lianchao (韩连潮), Bob Fu (傅希秋), Fang Zheng (方政), Hu Jia (胡佳),Tong Mu (童木). 

(The official website is under construction. Inquiries may be sent to renquanwenze@gmail.com)
发帖者 Tongmu 时间: 18:00 没有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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